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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书(与学院教师签订)

作者: 时间:2022-04-08 点击数:

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与学院教师签订)


1.学院教师对所使用实验室教学活动期间的人员安全,消防安全,仪器设备安全负责。

2.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规范和本人承担的责任。

3.教师在使用实验室前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教师根据需要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进行实际操作,不得在不熟悉设备的情况下进行教学工作,设备运行期间不得离开教学岗位。

5.实验室的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教师使用时可履行借用手续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借用钥匙,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得私配钥匙。

6.实验室使用完毕后,将本次教学活动中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在实验室使用情况记录册上,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7.教师进行教学活动时必须遵守制度,并督促学生遵守制度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禁止吸烟。课程完成后对实验室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使用完毕后需向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8.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存放醒目易取,不得移做他用或挪用。教师应熟悉灭火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119,会扑救初起火灾。

9.教师在教学准备或教学过程中若发现实验室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学院、学校保卫部,并保护好现场。

10.实验课程中教师应尽可能保证设备摆放整齐,实验室卫生保持干净,废液、废渣应分类堆放及时处理,防止污染。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危化等用品,严禁使用管制刀具。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师一份(可复印),党政办公室一份。有效期两年,从签发之日起生效。